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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三名执法者法律考试不合格未获任命

1998-08-03 来源:光明日报 王安 李佩 我有话说

新华社重庆8月2日电在今天举行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,经过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提请人大审议的233名法官检察官全部获得任命,而有3名执法者却因考试不及格,未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。

去年,重庆设立直辖市时明确提出,依法建市,依法治市,不懂法者不能为官。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对“一府两院”提请任命的300多名干部进行了任命前的法律考试,并在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》的地方性法规中规定:“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必须通过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,考试不及格者暂不提请常委会审议”。

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阳仁全介绍,重庆市人大采取多种形式激励干部学法用法,并在全国省级人大中最早实行干部任命前的法律考试制度。从去年至今,重庆市已组织了五次法律知识考试。今年7月16日人数最多,共236人参加。此次考试有法院系统两名干部和检察院系统一名干部未及格,这些干部必须补考合格后才能获得被审议任命的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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